伟德BETVlCTOR19462014级法语专业学年论文写作要求与指导原则
根据学校对于学年论文的一般要求,决定对2014级法语专业学年论文的写作与指导提出如下要求,请遵照执行。
1.员工根据所学课程和各自的兴趣与能力,在开学第四周初步确定适合自己的学年论文题及指导教师。
2. 经法语专业教研室审核后公布最终选题及指导教师名单。确定后,如欲变更选题,应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。
3.指导教师应在研究方法、写作方法、论文格式、参考书目的推荐等方面给予员工切实可行的指导,并负责论文的审阅与评分。
4.员工在研究与写作的过程中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,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与建议。
5.学年论文的字数为1000左右的法语单词。
6.学年论文要符合法语论文的写作规范。在形式上应包括:titre, sommaire, mots clés, développement, conclusion, bibliographie等部分。正文(développement)部分包括Introduction 与 conclusion。
7.参考文献(bibliographie)的排列应符合规范。中文文献应译成法文。
8.法语学年论文应在本学期第16周以前完成,各指导老师需在本学期末放暑假前正式提交学年论文成绩。
9.供教师批阅的学年论文应为A4纸打印稿。
10.教师要在论文定稿后,给出论文评语及按要求评定成绩。可参考法语本科毕业论文评分标准。发现全文抄袭者,一律判为零分。
12.根据学校规定,无故不按时完成学年论文者,不得参加学年考试。因故未完成学年论文或学年论文成绩不及格者,应在三年级暑假期间补作,第四学年开始后两周内交给指导教师批阅和评定成绩。
法语专业教研室
2017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