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14年省级、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紧急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高〔2011〕8)(附件1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教高厅[2012]2号)(附件2)、《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“十二五”期间实施“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”的意见》(鄂教高[2012]7号)(附件3)、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高办〔2014〕4号)(附件4)文件精神,公司将开展省级、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推荐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
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《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》和《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(2012年版)》执行。
二、申报范围与限额
申报范围: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范围为已立项省级、校级精品课程;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范围为现有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(含2014年新立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)(名单见附件5)。
申报限额:公司今年将建设1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,可向省教育厅申报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。
四、申报条件
建设范围为本科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,且在本校开设了连续三年以上。申报课程应有学术造诣深厚、教学经验丰富、教学特色鲜明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,建设团队结构合理,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。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已完成基本资源建设,基本资源系统完整;课程拓展资源须明确目前建设情况,建设成果和建设规则。
五、评审方式
(一)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
集团将于
(二)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
经校内评审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,由课程团队统使用国家精品开发课程项目工作组提供的“精品开发课程共享系统”,通过“申报工具”,完成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,按照要求提交“2014年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(本科)”,并于
课程建设完成后,所有的省级、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将在校内课程资源平台上上线,学校将给予经费资助。
六、申报材料要求
1.《2014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》(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)(附件6);
2.《2014年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》(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)(附件7;
3.网络申报:网络申报具体事宜请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王培顺老师(88386595、15172355992)。
请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院系将申报课程名称、课程负责人以及课程建设网站的网址做成纸质档并加盖院系公章,于12月8号之前报送至教务部教研办(文澜楼403室),电子版发送至范丽萍、廖曦
六、联系方式
教 务 部:范丽萍 廖 曦 联系电话:88385011
信息管理部:饶炎锋 王培顺 联系电话:88386595
教 务 部
信 息 管 理 部
二〇一四年十
附件6:2014年湖北省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(本科).docx
附件7:2014年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.doc